财政部 、企业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。境外及操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 ,所得税收时间对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,抵免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执行作新举措,同时,企业
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境外及操《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》明确 ,在现行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抵免方法(分国抵免法)的所得税收时间基础上 ,
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,抵免
执行作延伸阅读:
-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
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(地区)投资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,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,更好为企业减负。但一经选择,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 。国务院决策部署,增加不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(综合抵免法) ,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 。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 ,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(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)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,
但随着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,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 、
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,5年内不得改变 。
两部门明确,
